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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

}轉錄}洪英花告賴浩敏 2錄音揭秘

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oct/22/today-so11.htm
與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對話節錄。(記者侯柏青攝)
台北地院審判長洪英花,怒告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,她表示,爭的是「正義」。(記者侯柏青攝)
對話指「老闆」不答應
〔記者侯柏青/台北報導〕前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,前年底連續被拔除庭長和審判長職位,她認為是司法院高層幕後主導,以小蝦米力抗大鯨魚,到台北地院對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提起國賠訴訟。她根據士林地院會議紀錄、及她與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的錄音對話,認定「事有蹊蹺」,因為錄音對話中,梁宏哲說:「『老闆』沒找我去講,是吳院長自己去的,回來跟我說『老闆』不答應」,洪表示:「老闆就是賴浩敏。」
聲請傳訊證人全遭駁回
洪英花雖用心蒐證,但聲請傳訊作證的人全被法官駁回,使得國賠官司打得跌跌撞撞,她決定最後一搏,二度聲請傳喚前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等人,期待「逆轉勝」。
對於駁回傳訊證人,承審法官鄭佾瑩開庭時表示:「本院認為沒有必要,理由會交代在判決書裡。」
士院院長提及司院高層
士院院長吳景源在去年1月7日開法官會議時,面對洪英花逼問原委,說「我對妳感到抱歉,我現在又改變,因為司法院的政策,我思慮不周,『司法院高層』是從整體司法形象、社會觀感來看,我是從士林地院看。」
找司院人事處長問原委
洪英花為了「司法院高層」5個字,去年2月24日找司院人事處長梁宏哲,錄下兩人對話,錄音譯文顯示,梁宏哲說「原本我有和他(吳景源)講好要讓妳當審判長,結果他去被人家『彈回來』」洪問:「為什麼院長(賴浩敏)和林錦芳一定不給我繼續做審判長是按那?他們就這麼恨我?」梁回道︰「他說,不然妳司法改革玩假的。」
梁宏哲說,吳來找他「說他去跟院長報告,他來替你請命,但沒辦法,不是他能決定的」、「『老闆』沒找我去講,是吳院長自己去的,回來跟我說『老闆』不答應…」、「我真的意外到說,院長會不同意,我沒想到…」、「林錦芳碰到他還說『那個吳景源還要讓她當審判長』,聽她這麼說,我就知道可能吳景源擔起來了」。
洪英花認為,吳景源在法官會議的說詞及梁宏哲錄音,是案情重要關鍵,北院曾傳吳景源作證,但吳一肩扛下,否認司法院介入。至於梁宏哲對於錄音內容不願回應,洪英花聲請傳訊他作證,法院也不准。
司院秘書長︰不予置評
對於是否有高層介入,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,本案已進入訴訟程序,司法院一切委託律師處理,不介入個案,對當事人發言不予置評;對梁宏哲的錄音真假,林錦芳也表示不予置評。
司法院委任律師表示,洪英花質疑「司法高層」、「賴浩敏、林錦芳不可能沒有交代」,但無法提出賴、林指示的具體事證。
追2年前真相 洪︰只求一句道歉
記者侯柏青/專訪
「我只求一句道歉,有這麼難嗎?」現任職台北地院、由法官票選才重任審判長的洪英花受訪表示,北院離司法院僅一百公尺,走路不用兩分鐘,但她等了又等,就是等不到司法院一句道歉,還得透過訴訟追查「兩年前那個真相」。
認與扁案投書報社有關
洪英花於99年11月22日,在報上發表「違反人性尊嚴的失根司法」投書,見報後當天上午,司法院「剛好」在內部網路公告要討論她免兼庭長的議案,之後她接連被拔掉庭長、審判長職務;洪英花認為,司法院的大動作與投書有關。
她說,司法院拔官舉動「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」,想箝制法官言論自由,「說我不適任而拔官,是抹黑、否定及羞辱;從各項數據來看,我沒有不適任的理由,拔官有夠狠」。
洪英花表示,有4大理由讓她堅信被違法拔官︰
第一、司法院曾發函各地院,表示試辦審查庭的庭長不需送高院評鑑,高院當初違法評鑑她。第二、高院130名刑庭法官只有30人參與投票,評鑑比率不到3成,樣本數令人質疑。
第三、既然高院違法審查,司法院就不應將評鑑結果送到職期委員會,職期委員會也不能決議將她的免兼案移送司法院人審會。
第四、人審會曾擱置免兼案,賴浩敏上任後修改頒布「所屬一、二審法院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實施要點」,她的個案被擱置後應適用新要點,但司法院沒審查就再次送人審會表決。
司院不守法如何教人民
她感嘆,「被拔官反而輕鬆,薪水更是一毛不減。不過,法官平常在法庭上教當事人尊重法律,但如果司法院自己不守法,法官怎麼有臉告訴大家,要做個守法公民?」
票選當上北院審判長
洪英花兩年前被拔掉士院試辦審查庭審判長,去年調往台北地院,也許是命運使然,今年由法官票選當上北院審查庭審判長。但她沒在訴訟上得到利益,聲請傳喚的證人幾乎都被承審法官駁回。
她說:「我是法官,跟政府打官司都這麼困難,小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時,可想而知這些高官會用什麼嘴臉面對他們。」
連續被拔官 時間太巧合
 
〔記者侯柏青/台北報導〕司法院長賴英照99年在任時,司法院提列洪英花等3個免兼庭長案給人審會,因爆發高院法官貪瀆案,人審會7月擱置審查免兼庭長案;賴浩敏10月上任後又再送件,人審會12月底表決通過免兼案;隔年1月,士林地院再免除洪的審判長職,時間銜接得相當巧合。
99年,士林地院試辦審查庭制度,由庭長洪英花主導案件流程管理。同年6月,司法院檢討庭長任期,全台100多個任期屆滿3年的一、二審庭長,只討論6人,最後提出洪英花等3個免兼案。
沒多久後,爆發高院法官貪瀆案,同年7月下旬,司法院向人審會提出洪英花等庭長免兼案,引發反對聲浪。當時有法官在法官論壇上怒罵司法院,用4、5個免兼庭長換取拖延1、2百個庭長的「全面實質審查」,這樁生意「太划算!」人審會因此決議擱置議案。
賴浩敏當年10月接任司法院長,未讓洪案適用庭長任期制新規定,而是直接將洪案移送人審會,表決通過免兼。法界人士指出,被免兼庭長,很容易給外界「操守有問題」的印象。
長官到院開會 態度轉變
原本肯定洪英花表現的士院院長吳景源,隔年1月5日前往司法院開會,態度隨即180度轉變,決定免除她審判長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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